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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推动保理行业发展 区域试点将大规模铺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0-11-09 作者: 来源: 浏览:644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新浪财经讯 10月14日下午消息,保理市场发展引导规划终于破题。商务部正联合工商、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等部门制定促进和规范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区域试点工作将大规模铺开。

    今日商务部召开商业保理发展研讨会。针对商业保理在中国的发展困境,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明确表示,商务部正联合工商、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等部门制定促进和规范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 逐步解决商业保理机构的市场融资、外汇结转、征信查询、再保险等问题,鼓励建立商业保理行业自律性组织,制订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发布行业违规记录。此外,商务部还将大力推动区域试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商业保理机构尽快找到正确的市场定位、业务渠道、运作方式和管理机制,支持商业保理机构发展。

  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发展极不平衡

  据了解,保理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融资等服务。根据服务主体不同,保理可分为由银行提供服务的银行保理和由商业保理机构提供服务的商业保理两类。

  温再兴告诉新浪财经,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在中国的发展极不平衡。从2001年到2009年,银行保理业务量增长了70倍。目前全国开展保理业务的银行有28家,2009年完成国际保理业务量250亿美元,国内保理业务量5709亿元人民币,累计业务量占同期GDP的2%以上,在国际上已居于前列。然而商业保理发展很缓慢。

  “这主要是由于在企业注册名称中不允许非金融含有类似‘金融’、‘借贷’字样,因此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均不允许注册保理机构。直到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据此,天津市上报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将保理列为创新内容之一。200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做出批复,原则同意方案内容。至此,商业保理在天津才正式得到认可,商业保理机构也仅在天津可登记注册。”温再兴解释称。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除香港等地区外,国内的商业保理机构有23家,其中天津21家,北京1家和上海1家。商业保理机构年营业额只有数十亿人民币,部分业务领域几乎还是空白。

  商业保理“问题”多

  在保理行业从业多年的中安信成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开平告诉新浪财经,目前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而商业保理如果可以进一步放开将大大有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盘活。

  “中国的中小企业60%以上的资金都是应收账款,这笔数加起来有6万亿之多,而银行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如果通过商业保理的形式把债权转嫁给保理公司,就可以实现对账款的盘活,提高其现金流的使用效率。有数据显示使用保理的企业比不使用的企业平均利润水平高出10%以上。”

  然而商业保理行业除了注册受限之外,还面临着很多障碍。美辰保理投资公司总经理黄轶表示,在买方市场格局下,赊销成为主流的贸易方式,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效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益。保理公司虽然包含商帐追收的业务,但是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游离于法律规范的边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商业保理行业没有明确专门的监管主体,同时,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规范和管理,行业组织也未建立,整个行业仍处在自然发展状态中。行业监管缺失是制约保理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瀛寰东润国际保理公司总裁曹东则认为目前,国内商业保理机构的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较高。特别是外汇结转限制使得商业保理机构的海外业务发展受到较大制约。同时,由于不被允许进入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息,又缺乏再保险机制,商业保理机构往往缺乏风险识别和转移手段。

  “此外,长期以来,保理一直被界定为银行开展的一项金融业务,而商业保理则被排除在管理体制之外。这使得商业保理的社会认知度大大降低,从而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同时,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信用环境不佳,应收账款逾期和三角债现象普遍,商业保理机构承担的信用风险较大。”曹东称。(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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