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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发布2008年国内银团贷款业务数据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4-08 作者: 来源: 浏览:480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8年国内银团贷款市场继续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趋势。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统计,截至2008年末,中国银行业协会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的会员单位银团贷款余额共计95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01%;银团贷款占上述单位全部公司贷款余额比例达到5.10%,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2%。

    从银团贷款银行余额排名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位居前十名,银团贷款业务量合计8293亿元,占国内银团贷款业务总量的82.93%。

    从银团贷款业务增速看,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等排名靠前,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从银团贷款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3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比23%;制造业占比15%;房地产业占比1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比10%。

    从银团贷款代理笔数区域分布排名看,前五位的分别为:江苏、上海、广东、山西、重庆,代理笔数占比分别为:22%、13%、11%、7%、5%。

    从银团贷款期限结构看,5年期以上的长期贷款占全部银团贷款数量的73%,其中5-10年占30%,10年以上占43%;5年期以下占27%。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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