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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协银团委员会召开《中国银团贷款行业发展报告(2016)》课题评审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08 作者: 来源: 浏览:963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11月23日,中银协银团委员会召开《中国银团贷款行业发展报告(2016)》课题评审会。课题评审专家分别来自中国银监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出版社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课题主要负责单位为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相关负责单位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评审专家表示认可《中国银团贷款行业发展报告(2016)》取得的研究成果,认为报告内容详实全面、资料丰富、分析深入,是一份有价值的行业发展报告,对银行同业有较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同时,专家评审组也指出报告某些内容还需补充完善,银团委办公室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会同主要编写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抓紧对报告内容进行进一步整合、优化,为后续报告编辑出版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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