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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成功举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专题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09 作者: 来源: 浏览:2064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9日上午,中国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资委”)在上海举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研讨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资本监管制度处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的相关专家出席研讨会并就《办法》的实施落实情况与参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来自外资委成员单位的150余名高管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分别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此次会议。

外资委第六届常委会主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王云峰发表致辞并介绍外资委成员单位落实《办法》实施的相关情况。交流环节,相关专家首先详细阐述了新规的修订背景、整体情况及最新工作进展,并就在华外资银行代表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及回应。

本次研讨会旨在推动在华外资银行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未来,外资委将持续开展相关主题的研讨。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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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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