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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扎根中国,不忘社会责任"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15 作者: 来源: 浏览:759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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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瑞穗奖励基金2013学年度颁奖典礼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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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总行2014年Mizuho Volunteer Day活动合影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引导和示范作用。作为一个以扎根中国为目标的外资法人银行,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穗中国”)在强化自身建设,稳健发展,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承担义务,重视节能、环保及资源节约,努力推进绿色信贷,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培养员工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并努力树立和维护自身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开展了一些极具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事例。

贯彻“赤道原则”,促进绿色信贷事业在中国的发展
   

    瑞穗中国的母行,日本瑞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亚洲第一家宣布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赤道原则是指在总额1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融资中,确认该项目的执行是否充分考虑到对当地社会及自然环境的影响,是金融机构共同的原则。因此瑞穗中国在赤道原则指引下,一直非常重视绿色环保理念,通过对行员贯彻“瑞穗”与“环保”相关联的概念,运用我行所属集团及母行的资源,与母行一起,联合在环保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日资企业的力量,将分布于各产业界的丰富经验与知识运用到中国各地建设智能城市的项目中,并先后与多个市政府等签订相关业务合作备忘录,努力以先进的金融服务为中国环保领域的发展添砖加瓦。


瑞穗奖励基金:外国企业首次面向中国基础教育而设立的奖励基金

    以支援中国的基础教育为目的,瑞穗中国自2006年开始,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设立了为期10年的“瑞穗奖励基金”,每年分别向这3所学校的优秀师生颁发40万元(每校)的奖励金。瑞穗奖励基金是第一笔外国企业在面向中国基础教育,在中国的中学设立的奖励基金。并且,每年10月瑞穗中国都和校方一同举行颁奖仪式,以鼓舞各校师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
    2014年是瑞穗奖励基金设立后的第八个年头,瑞穗中国于10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三所中学圆满举行了颁奖仪式。在颁奖仪式中,瑞穗中国表达了作为外国企业能够伴随中国优秀师生共同成长的喜悦和欣慰之情,校方领导表达了对瑞穗银行为中国基础教育持续不断作出贡献的感谢和赞赏。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瑞穗奖励基金的运营方式积极开拓创新,从传统的为优秀师生颁发奖金和奖状的方式,转换到将该奖励金用于由学生自发组织的专题研究小组作为研究经费使用,以此鼓励大家积极开展自主学习,锻炼实践能力,从而达到各方面素质全面发展的目的。
    今后,瑞穗中国也将积极探讨支持教育的多元化形式,期待为中国教育工作作出更多的贡献。


瑞穗金融集团全球性公益活动“Mizuho Volunteer Day”(瑞穗志愿者日)

    “Mizuho Volunteer Day”(瑞穗志愿者日)是瑞穗中国所属日本瑞穗金融集团每年举办的全球性公益活动,即在每年既定的日期内,其位于全球各地的各下属机构分别举办各式各样的志愿者活动。
    2014年,该金融集团下属各机构于8月至11月期间相继举办了各色各样的志愿者活动。其中,瑞穗中国在中国境内的16个营业网点也积极参与。瑞穗中国行领导提出,“所谓志愿者日,就是要我们身体力行,以朴实的行动来为社会做实事,而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捐款捐物了之。”因此,以瑞穗中国董事及行领导为首,行员们利用周末时间,走向社会,走进社区,出点子出力,热情洋溢的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的爱心,先后积极组织了“爱心捐赠”、“街区清扫”、“访问孤老”、“传染病防治宣传”、“与残障人士一同服务社会”、“给树木涂保护层”等种类繁多的活动。
    今后,瑞穗中国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参加“Mizuho Volunteer Day”(瑞穗志愿者日),鼓励行员身体力行地参与到各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中,在支援希望工程、对各类自然灾害、环境保护、对残疾人的援助等方面也将继续贡献一份力量。


    当下,中国经济正进入调整期,经济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式的转变、创新驱动和社会责任的全球竞争合作趋势,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瑞穗中国将顺应社会发展潮流,一如既往的对全体行员、客户及与我行有接触的社会各界组织倡导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作出贡献这一理念,希望作为扎根中国的外资法人银行发展壮大,服务社会,成为最受客户和社会信赖的金融机构。

(完)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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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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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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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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