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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年度重点课题《城镇化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机遇、挑战和对策研究》首次研讨会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6-07 作者: 来源: 浏览:668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6月5日,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在京召开2013年委员会重点课题《城镇化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机遇、挑战和对策研究》课题组首次研讨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远年出席研讨会并讲话。包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浙江农信社相关领导与研究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课题牵头行包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而诚教授简要介绍了该课题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各参与行根据课题初步研究框架,围绕课题提纲、写作分工等内容进行了热烈发言和讨论,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还讨论通过了课题后续研究工作的计划与安排。 
    陈远年秘书长在研讨会上指出,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推进城镇化建设上升到前所未有的国家发展战略,并对这项工作作出战略部署。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并在此过程中积极把握发展契机,该项课题研究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在研究工作中,希望各参与单位在牵头行的带领下,积极沟通、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各行研究智慧和力量,研究学习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脚踏实地、积极创新,认真完成课题各项研究工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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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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