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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银行同业定价协调机制研究》课题完成

编辑: 发布时间:2011-11-01 作者: 来源: 浏览:609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银行同业定价协调机制研究》正式结题。
    该合作研究项目由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组织协调,旨在提出我国在完成利率市场化后利率同业协调机制设计构想,解答银行同业利率及部分中间业务的费率定价协调问题。项目于2010年10月正式启动,课题组由6家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由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牵头,研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金融研究总监詹向阳任课题组组长,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汇丰银行(中国)等单位参与。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在多次内部讨论的基础上,对研究报告进行了多轮的修改完善,于2011年7月提交送审稿。本着对报告内容高度负责的精神,委员会组织了专业、权威的专家评审组对报告进行把关,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课题评审会,课题负责人、研究委员会詹向阳常务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解读,各课题参与行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纪志宏、中国社科院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曹凤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吴军、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谭小芬等专家担任课题评审组成员。经过评议,评审组一致通过将该课题评定为优秀。会后,课题组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研究报告进行了最后的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终稿。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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