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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召开银行业提质增效课题启动会暨银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调研座谈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4-03 作者: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 浏览:163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4月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财会委员会)在京召开银行业提质增效课题启动会暨银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调研座谈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18家课题组成员单位的50名代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会。

会上,参会代表对课题提纲、分工及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广泛共识。参会代表普遍认为,财会委员会立足行业发展全局,牵头立项银行业提质增效课题研究,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举措,对银行业在当前净息差收窄、同质化竞争、风险防控压力加大等挑战下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十五五”金融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各成员单位将全力配合课题研究,整合优质资源、汇聚专业力量,确保研究成果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为监管部门完善政策框架、银行机构深化转型发展提供高质量决策参考。

针对当前财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财会委员会将认真梳理在增值税法实施等方面的痛点难点,形成可操作可落地的行业意见,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协调,保障财税政策在银行业顺利施行。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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