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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07 作者:普惠金融服务部 来源: 浏览:3527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主任委员中国建设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蒋曙明。


副主任委员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武靖人、中国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乡村振兴办公室)总经理田哲、中国农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黄建勤、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乡村振兴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耿黎、中国光大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乡村振兴金融部)总经理陈绍宁、南京银行副行长周文凯、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副行长陈清莉。

 

常务委员:中国进出口银行普惠金融服务部总经理匡晓玲、交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于启春、中信银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杨攀、兴业银行普惠金融部(乡村振兴部)总经理詹志辉、浙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普惠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谦、江苏银行党委副书记季金松、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副行长徐耀、徽商银行副行长徐广诚、浙江网商银行党委委员宋晓、上海农商银行副行长顾贤斌、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副书记汤宇。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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