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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3-10 作者: 来源: 浏览:4203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4年3月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谷澍出席大会并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有关领导及成员单位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永发和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李金泽主持。
  大会聘任了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及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颁发了聘书。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在讲话中指出,银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银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要做到监管、银行机构及协会“三位一体”,才能形成对金融消费者的有效保护。他对消费者保护过去三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委员会第一届常委单位所做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希望新一届常委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领成员单位,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搭建和谐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谷澍在讲话中指出我国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非银行金融服务工具、网络金融平台的迅猛发展,银行业加强消费者保护工作甚为紧迫。根据现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对2014年度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表示将带领委员会第二届常委单位,利用好委员会平台,开展更多有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聘任名单》、《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总结》、《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表彰名单》、《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总结及2014年度工作计划》、《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等5项议案。同时,启动了《中国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工作自律规范》和《中国银行业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自律规范》两项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课题编写方向、时间安排及编写计划。

会议现场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讲话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谷澍讲话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李金泽主持委员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

聘任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主任

聘任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副主任

聘任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员

聘任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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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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