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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五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3-15 作者: 来源: 浏览:766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会议现场

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讲话

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职工监事、法律部总经理张炜主持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王玉玲副司长讲话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徐立军处长讲话

 

    2013年3月13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五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渣打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民生租赁公司等16家单位的常委,法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代表参加会议。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职工监事、法律部总经理张炜主持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王玉玲副司长、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徐立军处长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法律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协助会员单位开展重大涉法事项维权工作;二是探索建立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三是有序推进银行业与人民法院合作机制建设;四是充分发挥银行业法律专家资源整体作用,为会员单位开展法律服务;五是多渠道强化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力度;六是完善法律工作委员会相关基础工作。会议初审了2012年度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提出了2013年法律工作委员会风险提示的重点和相关要求。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由中国工商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等5家副主任单位推荐的第五届法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位副主任名单。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上一届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并希望第五届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坚持以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推进银行业有关金融法制建设和会员单位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努力改善行业内、外的法律环境,开创法律风险防范及维权工作的崭新局面。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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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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