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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应邀出席第十七届中法经济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4-15 作者: 来源: 浏览:236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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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中法经济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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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主持会议

    2011年4月14日,由法中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十七届中法经济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可持续发展与新型消费”。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应邀出席会议并主持了题为“新型消费:新内容、新消费者、新市场”的专题讨论环节,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女士、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中军先生、法国金融管理协会主席Paul-Henri de la Porte du Theil先生等参加了该专题的讨论。
    杨会长在主持中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增强,消费形式向着多样化方向发展,消费潜力巨大,同时,相对物质需求来说,精神需求的增长越来越快,如何满足这些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需求是值得大家研究和探讨的。
    嘉宾发言后,现场还进行了互动问答环节,场上嘉宾与听众就消费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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