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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服务小微及三农百佳金融产品的决定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7-05 作者: 来源: 浏览:529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省(市、自治区)银行业协会(同业公会):

    为更好的鼓励和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小微和“三农”金融服务,加快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中国银行业协会已连续8年开展服务小微和三农优秀金融产品评选工作。2015年服务小微和三农百佳金融产品评选工作,在各地方银行业协会的积极组织推动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踊跃参与,全国34家省(市)银行业协会共收到辖内金融机构申报金融产品798个,经严格初评审核后,推荐上报562个产品,涵盖379家金融机构,申报产品具有广泛的地方特色和高度的实用性,可复制易推广。经过严格的初评、二审、实地抽查和终审审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决定授予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工银融e贷”等50个产品“2015年服务小微五十佳金融产品”荣誉称号,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桂盛通金融自助结算终端”等50个产品“2015年服务三农五十佳金融产品”荣誉称号(名单详见附件),并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服务小微和“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银行业全面改革发展。

    请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将表彰决定转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做好进一步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1.2015年服务小微五十佳金融产品名单点击下载

         2.2015年服务三农五十佳金融产品名单点击下载

2016年6月13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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