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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与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联合举办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6-12-05 作者: 来源: 浏览:657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6年9月14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与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中国贷款市场——从双边贷款过渡至银团贷款研讨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曹丽娜,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赵欢,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主席高约翰,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副主席及中国委员会主席温兆华,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董事总经理范紫玲,中国民生银行行长王浵世,世界银行高级投资主任 Doug Coulter先生,亚洲开发银行结构性融资专家Joe Yamagata先生分别做了主题演讲。

    本次研讨会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重要活动,旨在借鉴国际银团贷款运作模式、推广银团贷款理念、促进成员间的沟通与合作。研讨会期间,主办双方还就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成为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名誉会员、两会成立联合委员会等事宜达成了共识。

    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是活跃于亚太区银团贷款市场的跨区域专业银行公会,在规范、发展银团贷款市场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对推动亚太区贷款市场发展,增强贷款流动性,促进银团贷款交易标准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今后将充分借鉴亚太区贷款市场公会等组织的丰富市场运作经验,在拟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准则的银团贷款法律文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及国际市场准则的银团贷款市场准则等方面展开更广泛的合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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