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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利率同业协调机制研究"课题协调会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0-10-14 作者: 来源: 浏览:629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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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课题协调会在京召开,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汇丰银行(中国)等课题组成员单位代表参会,就"利率同业协调机制研究"的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由课题牵头行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樊志刚主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利率市场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其进程将会加速,随之而来的是利差进一步收窄,如何通过"同业利率协调机制"避免恶性价格竞争,鼓励服务竞争,维护同业合法权益,是需要整个行业共同面对的问题。因此,由协会组织实施的这一合作课题具有较大的重要性和前瞻性。通过讨论,课题组各成员单位就课题分工和时间安排等重要问题达成共识,并表示,愿意在委员会框架下继续加强研究资源的交流共享,力争早日产生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大战略意义的合作成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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