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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银行业协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工作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4-10 作者: 来源:北京市银行业协会 浏览:19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金融监管总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部署,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银行业防范、识别与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综合效能,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协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委员会于2026年3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体成员工作会。北京金融监管局打非处相关负责人以及38家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参会,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牛志鹏主持。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参会代表作为主任单位就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介绍工委会2026年度主要工作计划。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建信消费金融公司、国民信托等10家成员单位参会代表就2026年重点打非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最后,北京金融监管局打非处负责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成效表示肯定,要求工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在后续工作中守牢三个底线要求、做强三个特色任务,实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机构效益的有机结合。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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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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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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