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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委扩大会在上海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1-10-18 作者: 来源: 浏览:694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委扩大会于2011年10月14日在上海民生银行大厦召开。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汇丰银行及星展银行等11家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产品总监姜煦出席会议。
   会上各牵头单位汇报了《2010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中国银行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并就报告的内容、架构、发布形式等达成一致共识。此外,会议讨论了《保理培训教材》的编写提纲及分工;总结了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强调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时效性;介绍了FCI订单融资业务的最新进展情况;商讨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2012年在北京举办年会的有关事宜。
   姜煦常务副主任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各成员单位应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尽快修改和完善《2010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中国银行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报告》,希望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保理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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